成立鄂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是市委、市政府培育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重要部署,是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加快农村产权流转,实现农村资产资本化、市场化,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由以“输血”为主向以“造血”为主转变,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利于以农村产权流转带动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新社区集中,深度推进城乡融合。各级政府领导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用改革的思路,从政策、投入、工作等多方面支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同心协力把交易市场建设好、运行好。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学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坚持用市场的手段配置土地资源,引导工业领域及城市中的一部分资本向农村流入,弱化农村及农民的资本向城市流动,引导农民加大对农业的资本投入,做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这篇大文章。 第二,要把握总体要求,坚持基本原则。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在我市既是一项改革创新的工作,又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掌握好总体要求,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五中会精神为指导,切实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市场化,保障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其次,要坚持三个本原则:一是要坚持农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交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坚持依法办事、阳光操作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办事,把公开、公平、公正贯穿于交易的全过程,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职能,大胆探索创新,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工作,促进农村资源要素资本化、市场化。 第三,要切实加强监管,规范有序发展。综改、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防范市场风险。一是把产权交易的日常监管落到实处。落实具体监管工作的职责,建立必要的监管责任制度。制订农村产权交易实施管理办法,防止交易中的内部人控制、暗箱操作和内部交易行为的发生。要建立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实现对重点交易环节及时有效的跟踪监测,促进监管工作的深入;二是加强交易机构的监管。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制度,理顺监管关系,加强工作指导,要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规范、约束从业人员行为;三是强化市场的自律机制和约束机制。在行业内部形成一种自律和约束,提高产权市场的社会公信力。产权交易所要切实加强人才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产权交易机构的规范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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