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交易程序规范化。交易所出台《“五权”流转交易规则》,统一规范交易行为。交易行为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审核—确认出让方式—信息发布—征集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成交签约—出具鉴证书—变更登记及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是信息发布公开化。借助鄂州政府网、鄂州国土局网等网络平台多次发布产权相关信息。同时和鄂州日报等报纸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发布信息。提高了产权信息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是交易平台网络化。初步建立市村两级电子信息网络平台。产权流转方可在社区(村)流转窗口办理流转的相关前置手续,初审合格的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发送到市交所,交易所审核合格后通过平台发送到国土房产部门;网络竞价,受让方在网络平台上实施报价,所有报价“一目了然”,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高有效报价者成为该标的受让方,减少了人为的干预。 四是交易监管机制化。市政府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进行统一监管和管理指导。严格落实交易项目招投标制、交易信息公告制、交易行为问责制等交易监督制度。 五是总结提高常态化。交易所每周召开例会,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所基本形成“总结—批评-提高-再总结-再批评-再提高”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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