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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最新动向追踪: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产权通过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3年12月23日   
来源:消费日报网
  本报讯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11月29日,大兴区庞各庄镇张公垡村经济合作社正式与杭州萧山某织造公司签署租赁协议,将原木器厂厂房及院落租赁给该公司经营使用,协议中除了明确每年的租金外,还对租金每年递增的比例有了约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这个长期闲置的厂房及院落就顺利地租赁出去,这让张公垡村的村民觉得有些出乎意料。
  据了解,这已经是北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第15个经营性实物资产(集体建设用地地上物)流转项目。截至目前,北京已有平谷、延庆、大兴、怀柔、门头沟等5个区县正式颁布了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意见,统一要求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要通过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交易,北京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向着规范、统一、有序的发展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数据显示,北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累计成交各类产权交易项目158宗,成交金额突破9亿元。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这种由“政府出台指导文件、主管单位审批监督、农交中心组织完成交易”的农村产权交易“北京模式”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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