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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3年12月30日   
来源: 人民网(北京)
  人民网南昌12月25日电(记者 秦海峰)江西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在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江西将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和农村宅基地抵押、担保、转让等三项试点。
  国土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试点将在几个条件较成熟的县一级地区展开,由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涉及土地产权关系、收益分配、交易市场建立、制度体系构建等诸多问题,江西省国土厅将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要求,认真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然后在全省全面铺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工作。
  土地二级市场对于整个土地市场的繁荣、优化重组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地,促进土地由扩张利用转向内涵挖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起着积极的作用。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江西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厅正在开展“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的专题调研工作,力争准确掌握江西省土地二级市场状况。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江西将总结提炼各地二级市场建设的经验做法,发现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良倾向,进一步加强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相关政策制度的出台和完善,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体制,着力探索农村集体土地转让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江西省土地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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