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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4年03月27日   
来源:生活晨报
  提要:3月21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我省今年将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3月21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我省今年将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据省国土资源厅相关部门统计,去年,我省争取国家下达和奖励计划指标16。75万亩,安排重点工程使用国家控制的计划指标12。2万亩,全年使用新增用地计划指标28。95万亩;此外,通过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露天采矿用地改革等用地新机制,拓展用地空间9。2万亩,全年共提供建设用地38。15万亩,为历史最高。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表示,今年我省将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有形交易市场和交易门户网站,逐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在27个县份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入股和抵押等方式入市流转。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征地制度改革,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同时,要因地制宜探索“留地”“换地”“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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