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鄂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 信息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宅基地和农房 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4年07月28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宅基地和农房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并率先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主要包括五项任务:一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中央(省)对下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和实 行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省(市)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二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 资渠道;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探索超标准宅基地处置办法;四是建立行政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选择镇 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五是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城市创业创新环境建设、城市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城市社会治理体系等 方面有选择地开展改革探索。
  据了解,在农村宅基地方面,试点地区须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将农民房屋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鄂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7 www.eznccq.com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22号 邮编:436000 电话:027-60698697 传真:027-60698697
网站备案:鄂ICP备13017319号-1 后台管理 技术支持:湖北翔天科技
252 内容页访问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