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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城乡统一登记 土改或将迈入深水区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新浪乐居
  新浪乐居讯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
  不动产登记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不可能将目前在土地管理上的所有问题一揽子解决,但沿着这一思路,目前遭遇瓶颈的一些改革就可顺利推进。如房地产税,若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能推动土改,赋予居民包括土地在内的不动产完整处置权,将为开展房地产税创造条件。
  农房等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
  这是国务院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来,有关部门首次联合发文,明确阐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统一”的重要意义。我国酝酿不动产登记已持续数年,但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却进展缓慢,甚至原先所作出的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条例也未能应诺。在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加快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再次成为中央政府诉求,相信这个久拖不决的条例在国务院督促下能尽快出台。
  其实,目前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的一再延缓,在一定程度上倒是可理解的。在不动产登记制度被千呼万唤的最近几年里,我国社会运行正在出现重大的积极变化,国家推出了城镇化的发展战略,户籍制度改革也在渐进推进中,原来在城乡居民间的制度鸿沟正在打破。这种社会经济的变化使人们对不动产登记的认识不断深化。
  目前城乡间土地权属是不一样的,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土地则属于集体所有,但是这种集体所有又不像股份制一样通过股权明确地成为农民的个人利益,而是一种相对虚拟化的权益。这种二元化土地制度无论对城市还是农村的土地管理都有诸多不便。在城市,由于土地属于国有,导致居民对房屋的产权成为空中楼阁,居民对房屋下面的土地拥有的只是一种“用益物权”,其房屋产权是不完整的,这也使房地产税的征收在法理上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而在农村地区,集体土地权的虚拟化导致村官腐败处于高发状态,农民在土地上的权益难以得到看得见的保障。
  不动产登记城乡统一 土改迈入深水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马庆斌认为,在我们国家推行新型城镇化的过程当中,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两大难点,而这次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透露出决策层坚定改革的决心和智慧。
  马庆斌表示,我们国家现在正在推行新型城镇化进程,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户籍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是两块硬骨头,这两块硬骨头实际上造成多年以来城乡差距,尤其是收入方面的差距,不仅处于历史上的高水平,而且有不断扩大的风险。过去很多年,由于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在这两个领域的改革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户籍制度改革和土地改革,是考验决策层改革的魄力和智慧的两个领域。现在户籍制度已经有明显的革命性变化了,对于土地改革这另外一块硬骨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这个通知,实际上说明土地领域的改革现在正向深水区迈进。
  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很多时候被狭义地理解为“房地统一”或房地产税等城市房地产问题改革。其实,我国最大的不动产家底在农村地区。目前加快推进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遇到的大部分障碍,归根到底是一些利益团体或明或暗的抵触。说穿了他们就是不喜欢打破城乡二元化的不动产管理格局。马庆斌分析,这一改革将彻底打破这种固有思维,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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