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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调查之一:让土地[活]起来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6年03月22日   
在2月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李兵宣布:鄂州已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连续三年农业产值增幅高居全省第一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目标。
  取得这样的成绩并非偶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土地做文章,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了一系列大胆探索。
  确权:保障农民权益
  “‘十三五’时期,山水田林湖都要确权,只有这样,才能激活农村发展要素。”———摘自李兵的讲话
  最近,鄂州农民用了十几年的绿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在全部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的红色新证,扉页上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上面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和住址、承包方式及承包期限、共有人名称等事项清楚明了。
  “手里有了证,心里有了底。”梁子湖区太和镇柯畈村村民柯云富说,“我家的5亩水田都确了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就是以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以法律凭证方式固定下来,打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总开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负责人梁光顺介绍。
  “确权带来三大好处。第一,通过确权可摸清家底。这次依托航空测绘图,采取GPS定位、航空测绘、人工实地勘测等手段,查清了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面积、机动地、册外地、‘四荒’地等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农户每块农村耕地的绝对空间位置,数据精确。第二,通过确权可化解纠纷。查清了现有承包户数、人口情况以及没有参加延包的户数和人口情况,梳理了延包过程中存在的人地矛盾、证地不符等遗留问题。第三,通过确权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将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统一纳入信息化、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土地规模流转打下坚实基础。”
  鄂州在全省率先“整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市经管局编印了《鄂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一问一答50题》,发放到每个区、乡镇、村,做到村组干部和工作专班人手一份;各区以乡镇为单位,对村组干部和工作专班共5670人进行了动员培训,三个区印制《致广大农户一封公开信》10万多份发放到每个农户,调动农户参与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235个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2940个小组,确权农户122351户,确权耕地636829。43亩。
  “这项权利的确认,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梁光顺说。“从2014年3月份开始,市委、市政府就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低价承包土地、山林、水面与民争利专项整治行动,共登记党员干部承包人数854人,纠正完善承包合同196份,党纪政纪处分20人、问责7人,补交承包金169。7万元,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创造了宽松环境。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全市各级共受理矛盾纠纷622件,已经调处612件,还有10件正在调处。
  分权:促进农业发展
  “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摘自李兵的讲话
  “阳春三月,梁子湖已成花海。”近日,微信朋友圈上一篇图文并茂的文章被疯传。照片上,大片的桃花、樱花、牡丹花争相怒放,仿佛一座色彩缤纷的大花园。
  谁能想到,几年前,这里被称为“穷乡僻壤”,山地丘陵湖泊居多。涂家垴镇因地远人稀,经济不发达,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甚至举家外迁,土地被闲置。
  2013年,市委作出重大决策,梁子湖区全面退出一般工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大片闲置土地流转到了农业经营大户手中,仅涂家垴镇蓝莓基地就流转土地5000亩,目前已成为全省种植面积最大、技术最优和最具特色的蓝莓项目。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农户承包经营,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实现了‘两权分置’,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2014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首次提出‘三权分置’,即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市农委主任杨定胜说。
  去年1月,在国家提出“三权分置”的两个月后,我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鄂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办法》指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前提下,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该《办法》明确了我市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机制,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及文本,为我市生态农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三权分置’顺应了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落实了集体所有权,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使闲置土地合理流转到有农业经营能力的第三方手中,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杨定胜说。
  我市将土地有序流转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媒体报道、民歌改编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截至2月底,全市流转土地总面积26。9万亩,流转率38。43%,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2。53万户,占农户数的12。38%。因土地流转项目等方面安置劳动力1。52万人,占总劳动力数40。7万的3。69%,居全省前列。
  活权:激活农村经济
  “加快四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向上连通、左右连通、上下贯通。”———摘自李兵的讲话
  “农户不用出村,在村(社区)的服务窗口递交申请,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台核准和上传流程,愿意流转的土地信息就可通过平台发送到武汉城市圈8个城市。”昨日,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科科长沈密熟练地操作着电脑,并向记者演示。
  去年3月,我市建成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区、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四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软件系统,实现与“1+8”武汉城市圈信息对接共享。去年5月,汀祖镇刘畈村23组组长刘细球与种植大户方杨林签订土地流转交易合同,成为网上交易第一单。
  “之前我一直想租一片地发展生态林果业,但不知道哪里有土地可以流转。后来,通过上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网查询,得知刘畈村23组有土地可以流转,我立马向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咨询如何申请流入,终于拿到了经营权。”方杨林说道。
  刘细球所在的23组连同村里113户农户的230亩岗地、荒地,每亩地每年可获得200元收入,一共13年,村民们喜不自胜。方杨林在刘畈村种植生态林果,一片片果林长势喜人。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上市流转,土地价格涨上去了。借助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去年11月,太和镇2218。48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成功流转给武汉老板,成为在这个平台进行网上交易的最大一单。
  太和镇4个村以每年每亩500元的价格,将经营权流转给梁子湖鑫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作生态农作物种植,租赁期限为14年,比汀祖镇刘畈村每亩高出300元。目前该公司已注册“梁荷湖”商标,基地实行稻虾混养,柯云富的5亩水田也在其中。第一批虾收获在即,总经理李兰信心满满。
  “在我们云南老家,土地免费给种植户种植,没想到这里每亩至少要300元,现在不租,以后可能还会涨。”位于太和镇的湖北联和有机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虎森告诉记者,基地目前流转土地10289亩,种植有机水稻。
  据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肖辉介绍,交易中心计划下一步与市林业局进行产权进驻洽谈,争取将林权流转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进一步增加产权品种,在现有“五权”流转的基础上,增加“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四权”入市交易,实现“九权”流转,活跃我市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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