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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成功经验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8年05月22日   
近年来,鄂州市抢抓梁子湖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机遇,按照“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以助推梁子湖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农业供给侧改革为目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为突破口,创新多项举措,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引入金融“活水”,灌溉“三农”之田,取得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及成效。
抓好“三个到位”,推进改革落实
领导重视到位。成立了“鄂州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和金融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梁子湖区政府、市人民银行、市国土局等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
部门配合到位。梁子湖区政府做好辖区土地确权、抵押登记、网上交易、矛盾纠纷化解、资产处置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探索交易鉴证等方式,对流转取得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权属确认;市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政府增信、辅助业务等方式支持试点工作;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试点工作,在梁子湖区增加网点设置,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并将试点工作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和金融扶贫相结合,支持梁子湖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满足产业扶贫、创业扶贫合理信贷需求。
舆论宣传到位。在梁子湖区各乡镇、行政村所在地设置宣传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相关政策。该区农村信用联社各营业网点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流程进行公开,运用电子屏进行动态宣传。区农业局及各乡镇农办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评估和登记办事流程等进行宣传讲解。人行鄂州支行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进村、进农户活动,普及金融知识,让广大农户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能正确运用金融产品推动经济发展。抓好建章立制,推进改革规范
订制度。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依据人民银行总行制订的《“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和《湖北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牵头起草了《梁子湖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工作方案》,联合各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了《鄂州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鄂州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并由鄂州市政府发文实施。该《办法》从抵押物确立、贷款原则与程序、抵押物处置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划安排,明确规定了贷款对象为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层面给试点工作提供更全面有力的依据。
定流程。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关键环节、重点问题,领导小组商定了整个交易鉴证及抵押登记的具体流程以及提交要件资料,做到办理过程严谨有序:首先,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鉴证,并出具一份《流转交易鉴证书》,这张交易鉴证书除了证明经营权权属外,还赋予了抵押登记和融资等功能,银行可根据鉴证书对权属进行确认受理抵押贷款业务。然后,通过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出具《抵押登记证明书》,银行可发放贷款。通过打造农村产权“交易鉴证+抵押登记”的链条服务模式,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综合性优势,打造“一条龙”配套服务链条,确保抵押登记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终打通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通道。抓好风险防范,推进改革顺畅
设立补偿基金。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试点中贷款本金损失一定比例的补偿,承贷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补偿金10倍放大发放贷款,专项用于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并积极探索保证保险、其他形式担保、政府贴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等多种形式的风险缓释渠道和机制,为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建设信用体系。不断推进梁子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梁子湖区信用环境整治力度,创建信用示范区,增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机制。重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和共享,建立与信用挂钩的信贷政策,增强“三农”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好保障服务,推进改革完善
完善网站建设。为完善提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工作配套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丰富和提高网站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能力,将申请办理交易鉴证、抵押登记的具体流程在门户网站公布,并提供申请表格下载,建立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抵押登记和查询系统,及时记录和保存抵押登记信息,简化抵押登记流程,提高抵押登记效率。
制订表格证书。通过学习借鉴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鉴证的经验作法,根据办理交易鉴证、抵押登记具体流程,研究制订出了办理事项告知书,为前来办理交易鉴证、抵押登记业务的群众提供详细的政策咨询。同时,制订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农村土地流转申请鉴证前置审批申报表、农村产权抵押登记申请表等一系列相关表格,并完成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以及《抵押登记证明书》的设计制作。
简化审批方式。可按贷款人要求,原则上在不超过土地流转剩余年限内,一次性审批核定贷款额度,可在贷款额度内随贷随还,随借随贷,循环使用。
鄂州通过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一是拓宽了“三农”融资渠道,破解了农业发展“瓶颈”,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不再“遥不可及”,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农民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问题、难以贷款的难题。二是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打造了绿色生态品牌,形成了具有鄂州特色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如池湖农业生态园“良心种植、有机营养”种植模式,太和万亩有机农业“喝”山泉水、“吃”有机肥、“戴”生态圈、“当”健康神的全产业链模式。同时,打造出了一批精品名牌,如“梁心”番茄、“梁道”有机大米等。三是深化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率42%,有力推动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快速发展。四是盘活了农村资产资源,让“沉睡”的土地经营权变成了可以抵押贷款的“活”资产,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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