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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8年11月20日   

中证网讯 (记者 张红瑜)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11月16日发布,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强调,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自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2021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改革新成效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会议指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带领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的基础保障。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聚焦清产核资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两项硬任务,努力把改革向纵深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面展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已覆盖全国1000多个县市区,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改革,共确认集体成员2亿多人,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3251亿元,农民群众在改革中有了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改革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举措,不断完善政策,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重点做到“五个好”:一是统筹好进度,抓紧时间进度,保证工作质量,及时上报数据,按期保质完成清产核资任务。二是处理好关系,注意处理好政府指导和农民主体、尊重历史和兼顾现实、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形这三组关系,依法合规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三是把握好重点,改革试点单位要在拓宽集体资产量化范围上、在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上下功夫,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四是掌握好方向,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和继承机制,丰富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形式,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五是运用好成果,不断丰富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充分利用各项扶持政策、多种路径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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