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改革后,农村地区为何仍存在土地撂荒现象
桂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来源:澎湃新闻
近年来,农村土地制度一直进行着密集的改革。我国人多地少,人地资源关系紧张,保障粮食安全的压力大,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
税费改革之前,农村一度出现土地撂荒问题,与农民负担太重有关。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市场经济扩大增加了城市二三产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沉重的税费收取已经超过了正常的地租水平,造成农民的自我剥削。在此背景下,如湖北等一些地区的农民开始逃离农业生产,将土地退还给集体。随着退地的农民越来越多,土地无人耕种,税费任务面临无人承担的局面。乡村基层组织出台政策卡着不准农民退地,国务院也发文要求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
税费取消之后,国家出台补贴政策,激励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种地不仅国家不收钱,而且还能获得补贴,目前直接到户的种地综合补贴达到100元/左右,同时,国家还通过土地整治、水利建设等项目投入来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并且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随着基础条件改善、农业生产技术改进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方便程度提高,农业生产已经变得相对不辛苦。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提高,税费改革之前由于负担太重所引发的撂荒问题基本解决。
在旧问题被解决的同时,又产生新类型的土地低效利用问题。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发展趋势,是当下政策界和学者最关心的“三农”问题之一。对此,国家推行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来解决“谁来种田”问题。前不久,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的房宁教授,调查走访我国华北地区农村,观察到各地存在突出的老人种田现象。2001年加入WTO之后,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加快,农村劳动力外流速度也加快,城镇二三产业工资水平一路上升,劳动力接受市场配置,农村劳动力自然而然地转移到比较收益更高的领域。随着收入的提高,农民的生活标准也大幅提高。最近十多年间,农民的衣食住行用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通行工具为例,中西部农村地区在十五年前还以自行车为主,十年前摩托车开始普及,五年前小轿车开始下乡,如今每到春节期间,农村堵车比城市还严重,家用轿车在农村正在流行中。
按照湖北地区的农村生活标准,一个普通家庭每年正常支出需要2—3万元以上,这是日常支出类的,还不包括建房、娶媳妇、疾病、上学等重大支出。湖北的标准在中西部地区算是略高的,北方农民在吃饭、穿衣和人情方面支出低一些,浙江农村等沿海农村则要高一些。以湖北为例,一般农村的人均土地1—2亩,只有极少数村庄的人均土地超过4亩,也就是说,一个四口之家的土地不超过10亩。按照两季1000—1500元(不计算劳动力成本)的种植纯收益计算,普通家庭的农业年收入不超过1.5万元,这不足以维持的农民家庭的正常日常开支。因此,绝大部分家庭都会选择外出打工,少数缺乏劳动力或是因其他原因不能打工的家庭,就会成为村庄中的贫困户。
在城乡自由就业的市场结构下,中西部农村形成典型的“半耕半工”家庭结构。通常是老年人或是妇女在家务农,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务农可以照顾家庭,务工则提供正常家庭生活的必要收入。农业在家庭收入构成中的比例下降,但是务农收入在补充家庭收入中却是必不可少的。与过去相比,随着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劳动力价格在市场中显化,留在农村务农的老人和妇女也开始在投入劳动时“算经济账”,他们会想一想种田值不值。年轻人认为,在工地做小工一天也至少可以挣到100元,农业生产的工值太低,所以年轻人都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留在家庭的老年人和妇女,则会在劳动报酬和农业劳动投入辛苦程度之间形成一个选择新均衡。农民不会像以往那样不辞辛苦的劳动,他们也懂得了享受,比如耕田、收割等重体力劳动环节选择购买社会化服务完成,天热或是下雨天宁可闲在家里而不会下地劳动。现在农民的选择是,耕种那些条件便利、适合机械化、水源条件好的良田,对于那些交通不便、不适合机械化和水源条件不好的田则会抛荒。另外,由于种植两季比种一季的纯收益高不了多少,因此,农民普遍选择种一季,季节性抛荒也降低了土地利用率。
二
农业从家庭主业变成家庭副业,这凸显了我国“人均一亩三分地”情况下的农业“规模不经济”。也就是说,家庭的土地规模越小,越不值得投入主要劳动力,也越不值得精心经营。因为,在小规模土地上无论如何改进生产效率,在改善家庭生活方面所取得的边际效应都很小。越是土地规模越小,农民越是将农业当做副业,农业经营越是陷入“半死不活”的状态。南方丘陵山区地带,地形不好,耕作条件差,再加上水田种植过程复杂,所以,南方丘陵地区的土地抛荒比平原地区严重。华北平原地区,耕作条件好,旱作物种植简单,机械化程度高,北方平原地区很少出现土地撂荒现象。